宝安区“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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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杰出人才培育引进计划:对杰出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二)深化和拓展“孔雀计划”:对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对区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


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给予深圳市资助经费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对以上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的场租补贴。


(三)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对市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2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四)加强基础研究人才稳定支持:对高层次人才承担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可按国家、省资助额50%,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一般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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