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四上企业纳统奖励
支持力度
1.符合基本条件和本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工业企业;
2.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配合市统计部门,按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
要求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宝安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