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研发资助
资助力度
对设立了研发机构且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的3%,最高100万元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要求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从事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有具体的研发项目及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六)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六)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目录规定的鼓励类行业。
(七)有稳定的科研人才队伍,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八)具备一定的科研支撑条件,有科研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50平方米以上,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和软件资产占资产总额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