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纳统奖励
支持力度
经统计部门确认、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对首次新增纳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要求
1.符合基本条件和本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工业企业;
2.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我市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配合市统计部门,按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