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制造商若想申报办理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同时需满足相应的条件:
一、申报流程
1,在线注册与填报:
申报企业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进行在线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在线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机构证明、主导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水平证明等。申报表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地方初审推荐:
申报企业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纸质件装订成册,按照规定的份数和格式,通过邮寄或送达的方式提交给所在县区的工信部门。
县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和认定条件,是否提交了完整的申报材料,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虚假申报等情况。初审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级工信部门。
3,部门审核公示:
省级工信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抽查。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拟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级工信部门反映,省级工信部门将组织进行复核。
4,正式认定与颁发证书:
省级工信部门根据公示情况,正式认定专精特新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认定名单。
认定的企业将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立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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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制造商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即按照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划分为小型企业或中型企业。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专业化条件: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3,精细化条件:
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特色化条件:
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
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或拥有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等。
5,新颖化条件: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6,经济效益条件: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