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关注同一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否合并了?
可以肯定的是,两者并非简单的“合并注销”,而是进行了系统化的归类与整合。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已将这两类企业统一纳入梯度培育体系的基础层,合并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三个核心变化
1.名称与层级的调整
原:“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一个独立层级。
新:现已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统一归入基础层,并命名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完整培育梯度: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管理主体与申报平台统一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职责已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两类企业的认定与培育,今后将统一通过工信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与管理。
原科技部相关平台将逐步停用,最终实现 “一个入口、统一管理” 的便捷模式。
3.申报逻辑更为灵活
新办法并非将两类企业“合并”为一个单一的认定。具体而言:
凡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将自动纳入新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范畴,资质持续有效。
企业未来可继续选择单独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单独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亦可同时申报两类资质。两项申报彼此独立,互不冲突。
二、两个核心未变
1.认定标准各自独立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仍主要依据科技部制定的研发投入、科技人员占比等指标。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则继续沿用工信部关注的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等经营指标。
在政策过渡期内,两类企业将严格依据各自原有的标准体系进行分别评价与认定。
2.政策红利继续享有
科技型中小企业:原有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核心税收支持政策保持不变。
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必备前置资格,以及各地相关的专项扶持政策,其价值与待遇同样延续。
企业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同时获得两类资质认定,从而叠加享受更全面的政策支持,含金量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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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把握机遇,三步稳走
建议一:
已有资质,平稳过渡若您的企业已是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
则无需任何操作,资质将自动纳入新体系,原有政策权益不受任何影响,正常享受即可。
建议二:
规划路径,精准申报对于准备申报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最有利的路径:
侧重技术研发:若企业研发投入大、科技人员占比高,旨在享受税收优惠,可优先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侧重成长与专业化:若企业创新成果显著、成长性好,志在申请“专精特新”,
可优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以此作为进阶的“敲门砖”。
条件优越,力取双赢:若企业同时满足两类标准,强烈建议同步申报,获取双重资质,为享受更全面的政策红利加上“双保障”。
建议三:
把握节奏,尽早筹备2026年的认定工作已改为“全年滚动受理、分批次评价” 的模式。
建议企业尽早启动,提前梳理和准备申报材料,避免后期扎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