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

105.png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符合国家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报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单笔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银行贷款,且实际发生该笔银行贷款的担保费用。



二、资助的方式及标准:
对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单笔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


单笔在500万-1000万元(含)区间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的贷款,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额最高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