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行业入库纳统最新标准_办理所需提交资料

在深圳市办理企业入库纳统(即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需要满足行业特定标准并提交相应材料。以下是各行业的最新标准及所需资料概要,供参考(具体以深圳市统计局最新通知为准):

一、各行业入库纳统标准

1. 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 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如交通运输、软件信息等);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如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等)。

3.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4.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5. 资质内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建筑业: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

6. 其他行业  

    如固定资产投资、新兴产业等需达到特定规模或项目投资额。

二、办理所需提交资料

基础材料(所有行业通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局提供模板);  

3. 《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近1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税务系统打印并盖章);  

5. 企业经营场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6. 企业公章(用于现场核验)。

行业补充材料

1. 工业企业  

    生产许可证(如有);  

    能源消耗统计表(若涉及高耗能行业)。

2.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商品销售和库存表》(E2041表);  

    门店照片或线上销售平台截图(证明实际经营)。

3. 服务业企业  

    服务项目明细表(说明主营业务构成);  

    合作协议或服务合同(部分行业需提供)。

4. 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在建项目工程进度证明。

5. 新开业(投产)企业  

    发改委或工信部门的立项审批文件;  

    投产/开业仪式照片或新闻报道(证明运营时间)。





入库纳统.jpg


三、申报流程

1. 企业自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标准;  

2. 准备材料:按上述清单整理资料;  

3. 提交申请:向所在区统计局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  

4. 现场核查:统计局实地核实经营情况;  

5. 审核入库:通过后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四、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年度审核通常在每年10-12月,月度审核在每月20日前;  

数据真实性:入库后需按月/季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  

政策更新:关注深圳市统计局官网或咨询属地统计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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