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办理企业入库纳统(即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需要满足行业特定标准并提交相应材料。以下是各行业的最新标准及所需资料概要,供参考(具体以深圳市统计局最新通知为准):
一、各行业入库纳统标准
1. 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 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如交通运输、软件信息等);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如物业管理、租赁商务服务等)。
3.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4.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5. 资质内建筑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建筑业: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
6. 其他行业
如固定资产投资、新兴产业等需达到特定规模或项目投资额。
二、办理所需提交资料
基础材料(所有行业通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局提供模板);
3. 《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表》(近1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税务系统打印并盖章);
5. 企业经营场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6. 企业公章(用于现场核验)。
行业补充材料
1. 工业企业
生产许可证(如有);
能源消耗统计表(若涉及高耗能行业)。
2.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商品销售和库存表》(E2041表);
门店照片或线上销售平台截图(证明实际经营)。
3. 服务业企业
服务项目明细表(说明主营业务构成);
合作协议或服务合同(部分行业需提供)。
4. 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在建项目工程进度证明。
5. 新开业(投产)企业
发改委或工信部门的立项审批文件;
投产/开业仪式照片或新闻报道(证明运营时间)。
三、申报流程
1. 企业自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标准;
2. 准备材料:按上述清单整理资料;
3. 提交申请:向所在区统计局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
4. 现场核查:统计局实地核实经营情况;
5. 审核入库:通过后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四、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年度审核通常在每年10-12月,月度审核在每月20日前;
数据真实性:入库后需按月/季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真实;
政策更新:关注深圳市统计局官网或咨询属地统计部门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