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和补贴政策

以下是东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要求及补贴政策的概要,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申报前咨询当地工信局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基本资质  

    在东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正常经营2年以上,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失信行为。

2. 创新能力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软著、商标等)。  

    研发费用占比: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5%;营业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3%。  

    研发人员占比10%

3. 专业化与成长性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60%。  

    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5%(新设立或高成长性企业可放宽)。



二、评价指标(评分制)

创新能力(40分):研发投入强度、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  

专业化程度(30分):主营业务聚焦、细分市场占有率等。  

成长性(30分):营收/利润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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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政策

1. 资金奖励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百强创新型企业每家每年市级财政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瞪羚企业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比例将根据年度项目预算和申报情况进行安排。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须与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致,并以市税务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后续入选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或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叠加奖励(如省级奖励50万元,国家级奖励100万元)



2. 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符合条件的按100%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融资支持  

    优先获得政府贴息贷款,贴息比例最高达贷款利息的50%。  

    纳入政府融资担保白名单,担保费率1%

4. 人才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支持。  

    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可获个人贡献奖励。

5. 用地及用房支持  

    优先安排产业用地,享受工业用地优惠价格。  

    入驻市级以上孵化器或产业园,可获租金减免。

6. 市场开拓  

    参加国内外展会,补贴展位费的50%-70%(最高50万元)。  

    政府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7. 创新平台支持  

    建设省级/市级工程中心、实验室等,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资助。



四、申报流程

1. 企业自评:对照标准自评,准备证明材料(财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等)。  

2. 线上申报:登录“东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信息。  

3. 初审推荐:由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初审后推荐至市工信局。  

4. 专家评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5. 认定公示:通过后纳入“东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库”。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需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2. 部分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企业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3. 区级(如松山湖、滨海湾)可能有额外配套奖励,需单独咨询。  

4. 每年申报时间以工信局通知为准(通常为3-5月)。

建议定期关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或“东莞政企通”平台获取最新政策动态。如需专业辅导,可联系本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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