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政策要点及详细数据整理

以下是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政策要点及详细数据整理(截至202310月,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发布为准):

一、政策依据

国家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广东省地方性法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广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粤财采购〔20211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政策.jpg




二、采购限额与公开招标标准

项目类型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省级/广州市100万元省级/广州市:400万元

其他地市:50万元其他地市:300万元

工程类100万元400万元

说明: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可通过电子卖场、竞价、询价等方式采购。



三、采购方式与适用范围

采购方式适用条件

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

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且潜在投标人较少(需财政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时间紧急等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需要

询价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竞争性磋商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等(需财政部门批准)



四、投标流程与关键节点

注册与入库

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

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享受扶持政策。

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文件(费用200元)。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明确,逾期提交无效。

形式要求:电子投标需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传加密文件;纸质投标需密封并现场递交。

开标与评标

开标过程公开,供应商可远程观看直播。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专家占比2/3)。

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投标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殊要求

特定行业资质(如建筑工程需施工总承包资质);

本地化服务能力(部分项目要求设立分支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

六、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

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额预留。

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份额30%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节能环保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占比≥预算总额30%

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提供认证证书。

科技创新支持

首购订购: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可单独立项采购。

七、保证金与合同管理

投标保证金

金额≤项目预算2%,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10%,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八、监督与投诉

质疑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过程、结果损害权益的,可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投诉渠道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答复或不满答复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投诉时效15个工作日)。

九、最新动态(2023年更新)

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减少纸质材料提交。

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覆盖范围,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试点“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简化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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