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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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技术改造


力度

对上一年度项目投资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三百万元。其中智能化部分可以叠加享受资助,按照不超过智能化部分实际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三百万元。


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实际生产制造环节,申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 B类(采矿业)、C(制造业)D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分类代码在06104690之间;

2.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盐田区;

3.申报项目需通过盐田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三)智能化部分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制造工艺系统和管理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包括对现有装备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开展以装备互联互通、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过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为核心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及柔性化生产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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